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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价政策:
1、凡在开发区投资的企业,每亩地价18万元以上。外商投资企业、市级以上名牌企业,减免土地出让金20%。
2、高新技术企业根据级别每亩地价6-14万元,其中每亩厂房、技术设备等投资150万元以上,且投资规模达到6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根据投资规模每亩地价6-10万元。
3、国内外综合实力“五百强”和国家驰名商标企业,每亩地价不超过9万元。
贷款贴息:
凡在开发区投资的高新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市级以上名牌企业,符合市有关政策的,享受贴息奖息政策。项目技改贴息按项目设备、技术实际投入的银行贷款的3%确定,贴息期一至二年。奖息额按项目设施实际自有资金投入金额的2%的比例安排,一次性兑现,期限为一年。
减免费用:
外商独资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国内外综合实力“五百强”企业和国家驰名商标企业经报批后免收供电贴费。
奖励政策:
1、对高新技术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市级以上名牌企业引进国外先进设备,投资额在1000万元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市有关政策的,在贴息或奖息的基础上再给予每个项目20万元的奖励,投资额每递增1000万元,再奖励20万元。
2、凡在开发区投资的企业根据获得品牌商标的不同级别一次性给予5000元-100万元的奖励。
其它政策:
在开发区内投资办厂者,及其配偶、子女,给予办理常住户口证,在子女入托、入园、入学等方面均享有市居民同等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