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
承办部门
办理时限
收费
收费依据
一、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二、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
3个工作日
车辆入籍费200元/车
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字费〔1998〕001号《关于整改公安交通管理收费的通知》,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字费〔1999〕57号《关于整改公安交通管理收费的补充通知》,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2001〕1979号《关于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和机动车抵押登记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前置条件
申报材料
一、机动车注册登记申请表;
二、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三、机动车来历凭证(海关监管车辆除外);
四、国产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五、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
六、第三者责任保险凭证。
车辆管理所检验科受理申请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车辆管理所检验科对申请登记的车辆进行检验审批
合格由车辆管理所发放证照给申请人;审批不合格由车辆管理所书面告知申请人不合格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