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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职能: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重要文件起草和文书档案、新闻发布、机要保密、信访工作、政务信息和会议组织;承担综合性调研,协调全局调研工作;负责督查工作,拟定督查事项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外宣传工作,拟定宣传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全系统统计工作。
政策法规处职能:承担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法规、规章的起草协调工作;组织行政复议、听证、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担区局查办案件的核审工作;对本系统的行政执法进行监督检查;组织系统法制教育工作。
公平交易局职能:研究拟定制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的规章制度及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查处市场交易中的垄断、不正当竞争、流通领域走私贩私手经济违法违章行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侵权商品的活动。
消费者权益保护处职能:研究拟定消费者权益保护规章制度及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组织查处市场管理中发现的经销掺假及假冒产品行为;指导、协调全系统“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工作。
市场规范管理处职能:研究拟定规范全区市场经营秩序的规章制度,制定全区市场监督管理的办法及措施。组织实施全区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规范管理,组织实施经济合同的行政监管和查处经济合同欺诈行为,组织实施对拍卖行为、中介行为及拍卖企业、经纪人(中介组织)的监督管理,组织管理企业动产抵押登记工作。负责对全系统开展市场监管、合同监管及拍卖、中介监管等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商标广告监督管理处职能:主管全区商标广告监督管理工作,研究拟定有关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的政策、法规;组织查处商标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指导商标代理工作,负责著名商标的认定和驰名商标的推荐;组织实施对广告发布及其他各类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广告经营审批及依法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指导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企业注册处职能:组织贯彻有关企业登记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调查研究企业登记管理情况,研究制定或参与制定全区企业登记管理政策和制度及具体措施、办法;指导全区企业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依照法规由自治区工商局直接登记管辖的内资企业的注册登记;组织全区内资企业的年检工作;负责对自治区工商局登记的企业进行年度检验和日常监督管理;对新设立企业进行定期检查;查处违反企业登记管理法规的行为。
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处职能:调查研究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管理情况,研究制定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政策,参与制定有关个体私营经济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监督管理办法,指导全区各市、县区工商局对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等私营企业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受理登记注册企业名称冠 “宁夏”的由自然人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私营企业集团,指导个体私营企业协会的工作。
计划财务处职能:负责全区系统行政性收费计划的编制,执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区工商系统行政经费收支预算的编制、执行和调查,提出增收节支措施,保持各项措施的综合平衡;负责贯彻执行财政、全国工商计划财务工作制度,调研、制定计划财务管理制度、办法及补充规定,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工商系统票据、财务、电算化工程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工商系统国有资产的管理。
人事教育处职能:负责全区工商系统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协助局党组对地、市、县局领导班子、和党组管理的领导干部进行管理;研究拟定工商系统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工商系统队伍建设、基层建设工作和评先表彰工作。
机关党委职能: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局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及工会工作。
离退休干部服务处职能: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离退休干部的各项方针政策。执行局党组的各项决议和规章制度;组织协调落实离退休干部的各项政治和生活待遇。
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处职能:1、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授权部门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以及批准从事承包工程、承包或受托经营管理等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的登记管理;2.自治区级以下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授权部门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以及批准从事承包工程、承包或受托经营管理等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其住所或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市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尚未取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授权)的登记管理;3.自治区级和自治区级以下人民政府及其授权部门批准设立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登记管理; 4.依法应当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登记而经其个案授权的外商投资企业的登记管理。
部培训部职能:负责全区工商干部培训;举办全区工商企业法人及经济合同专业人员学习班和工商行政管理统计、会计、商标、广告业务专业人员培训班及接待系统会议。
信息中心职能:负责国家工商总局“金信工程”在全区工商系统的建设、规划和实施;负责全系统计算机网络建设、规划、实施;负责信息管理和相关服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