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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需提供的材料:
1、 《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2、 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3、 原登记主管机关的通知函;
4、 隶属企业董事会决议; 5、 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6、 营业场所或地址使用证明;
7、 隶属企业执照复印件; 8、 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注: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均应由股东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责任部门 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办事地点 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联系方式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省政府大院东三路2号
邮编:330046 电话:(0791)6350215 传真:(0791)63500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