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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8年全区工业经济工作的指导意见
发布日期:2008-04-10 18:57     点击:
 内政发〔2008〕5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2007年,全区工业系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工业经济继续保持了又好又快的发展态势。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实现2365.3亿元,同比增长30%;工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达到301,同比提高60点;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220亿元,同比增长22.1%;单位GDP能耗下降4.2%,能耗下降水平好于全国。工矿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煤矿百万吨死亡率继续保持全国最低水平。
    一、正确认识2008年工业经济发展面临的形势
    近年来,我区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发挥优势、突出特色,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和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的良好机遇,遵循经济规律,把握发展来势,创新发展模式,推进工业经济实现了新跨越,进入了工业化发展的中期阶段。
    站在新起点,把握新机遇,推动新发展,是我区工业经济发展面临的重要任务,我们必须按照“好”字当先、好中求快的要求,正确认识我区工业发展面临的新环境,认真分析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这是推动全区工业经济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所在。
    首先,要清醒认识工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国家为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的通货膨胀,明确提出要“控总量、稳物价、调结构、促平衡”,2008年将实施更加稳健的财政政策和从紧的货币政策,着力控制信贷总量,强化金融监管。在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过快增长方面,将严格控制新开工项目,强化投资项目综合管理,从严控制新增建设用地特别是工业用地;环保、国土部门继续对违法违规排污和占地问题严重的地区实行“区域限批”;继续严格控制“两高”行业扩张,从严限制新上扩能项目,适当上收“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项目审核权限,进一步提高准入门槛等。全区工业投资和工业增长速度必然放缓,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将成为2008年工业经济发展的主导思路。
    其次,要清醒认识工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工业总量小。尽管近年来我区工业经济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但总体规模还比较小,工业总量只占全国的2??53%,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因此,抓住当前的大好来势,继续做大工业经济总量仍然是我区工业经济发展的主要任务。二是结构性矛盾仍然比较突出。在六大优势特色产业中,化工、机械装备制造和高新技术产业规模还比较小;非资源性产业发展还比较滞后,比重不足14%;地区之间发展不够平衡,在总量规模、发展速度、质量、结构、效益方面还有较大差距。三是工业增长方式粗放型特征尚未根本改变。发展的资源成本、环境代价、物质消耗仍然较大;产业集约化发展水平不高,优势主导产品延伸加工不够,原材料和初加工产品比重占80%,二次三次深加工产品比例偏低;规模化、集群化发展不够。四是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不充分。非公有制工业企业对工业经济的贡献率不足40%。五是节能降耗减排任务艰巨。循环经济发展程度不高,高能耗行业在工业中比重过大的格局短时间很难扭转,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和排污量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二、2008年工业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
    2008年工业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按照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推进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发挥优势,适度扩大规模,保持持续发展;调整结构,突出发展延伸加工产业和非资源型产业,推动优化发展;转变发展方式,狠抓自主创新和节能降耗,促进科学发展;克服和解决薄弱环节,加快发展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实现协调发展。
    2008年工业经济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

――全部工业增加值完成3400亿元,增长25%;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3004亿元,增长27%。
――规模以上工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达到350。
――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620亿元,增长18%。
――单位GDP能耗下降水平好于2007年。
――力争二氧化硫排放量比2007年下降8.1%,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比2007年下降9%。
    围绕实现上述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要着力做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继续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产业升级进程。
    1.提升资源型产业水平。资源型产业仍是我区的工业基础和特色,要努力实现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的转变,坚持高起点发展、大规模发展、长链条发展。要适度控制煤炭资源开发量和煤炭生产量。2008年原煤产量要控制在4.2亿吨以内,继续关闭小煤矿40处。单井规模120万吨以上的煤矿全部实现综合机械化开采,全区150处以上煤矿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二级以上标准。加快国家已审批的电厂项目建设,到2008年底,电力装机力争突破5000万千瓦,其中风电装机突破300万千瓦。要加强区内电网结构和不同电压等级输配电功能建设,加快外送电力通道建设。
    2008年力争建成1条500KV以上外送通道,规划建设1条特高压外送线路。加快1000万吨化工在建项目建设进度,争取再开工3至5个百万吨级煤化工项目。积极推进钢铁行业的整合,全力推动钢铁行业产品结构调整,坚决淘汰400万吨小钢铁规模。有色金属工业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通过集中配置资源,提升产业集中度,促进产业链的延伸。铜、铝、铅、锌等有色金属产量突破200万吨。要加强农畜产品原料基地建设,限制新建乳品、玉米和羊绒初加工项目。
    2.大力发展非资源型产业,开拓新的经济增长点。抓住发达国家和国内发达地区新一轮产业结构优化重组和产业转移步伐加快的有利时机,积极承接先进非资源型产业转移,着力培育新的发展优势,不断增强配套协作能力,提升技术装备水平,为构筑多元化的现代产业体系奠定基础。加快发展运输机械、工程机械、化工设备及配件、风力发电设施、稀土、电子信息、生物制药、光伏材料,以及食品、服装、鞋帽等加工制造业,努力扩大生产规模和综合生产能力,积极拓展市场,提高非资源型产业在全部工业中的比重和对工业增长的贡献率。2008年,汽车产量要达到63800辆,风力发电设备产量达到1000套。提升生物制药、信息产品制造业的发展水平,进一步扩大规模,加快产业化步伐。2008年,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实现产值120亿元,生物制药工业实现产值35亿元。
    3.积极发展延伸加工产业。要重点发展特种钢、不锈钢、中厚板、高压管材等深加工产业和有色金属采、冶、加工一体化产业;要积极发展煤化工、氯碱化工、天然气化工原料及下游产品加工制造产业,开发生产甲醇下游及精细化工产品、氯碱化工下游及精细化工产品,拓展和延伸产业链,向高加工度演化;要积极发展硅电子及光伏材料加工产业,大力推进多晶硅、单晶硅有机硅产业发展;要努力开拓稀土应用领域,加快发展稀土新材料及应用产业;要配套完善重型汽车、运输设备、化工设备、风力发电设备整车(机)及零部(配)件产业链;推进农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和进口木材精深加工产业发展等。要积极拓展优势主导产品精深加工领域,提高附加值,争创自主知名品牌,努力提高市场竞争力。要按照就地加工转化水平达到50%以上的目标,规划布局和实施一批深加工项目,努力提高延伸加工产业在全部工业中的比重和对工业增长的贡献率。
    (二)保持适度的工业投资规模,加强重点项目建设与管理。
    要以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需求为导向,围绕做大总量和调整结构,继续加快推进一批投资起点高、规模大、带动力强的工业重点项目建设,推进投资结构调整,保持适度的工业投资规模,不断增强工业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
    1.突出抓好一批续建项目建设。要把推进已开工续建项目建设作为今年工作的重点,加大投资力度,加强工作调度,及时解决工程建设中的突出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使之成为拉动工业投资增长的重要支点。2008年要在抓好在建的大型电源点建设项目和大型煤炭基地开发项目等能源工业建设项目的同时,着力加快重化工、有色金属冶炼加工、机械装备制造业等一批重大在建项目建设进度。2008年,初步确定续建自治区工业重点项目70项,当年计划完成投资613.18亿元。
    2.重点推进一批新开工项目建设。要按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建设程序和自治区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的总体要求,围绕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产业,加快推进一批产业延伸加工和非资源型产业发展项目。要严把项目准入关,坚决控制技术含量低、资源消耗大、污染排放多和明显超出市场需求的投资项目建设。新开工的煤炭、电力、化工、冶金等资源转化和延伸加工项目,以及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制药、光伏产业、消费品制造业等非资源型产业项目,技术装备水平要达到国内外同行业先进水平,更好地为推进产业升级、提升产业层次奠定基础。2008年,初步确定新开工自治区工业重点项目70项,当年计划完成投资482.48亿元。
    3.加强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发展建设规划,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用地、环保、节能、技术、安全等市场准入条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的核准、备案程序,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一要强化项目前期工作。要加大项目前期工作力度,围绕项目建设开工必备的“六个条件”,投入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全力推进项目各项前期准备工作,为项目的顺利开工建设创造条件。二要强化项目综合管理。各级项目主管部门要会同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建设和统计等部门,加快建立项目管理联动机制,坚决遏制违法开工项目的建设。三要加强项目建设的协调服务。对有利于自治区产业结构调整、促进资源节约和发展循环经济等方面的新开工项目,要优先提供土地资源、矿产资源、信贷资源、环境资源等方面的政策扶持。
    (三)加快中小企业发展步伐,创新就业机制和职工收入分配机制。
要按照“万千百十”发展战略的总体要求,以推进“双百工程”为切入点,大力发展县域工业经济。
    1.加快推进“双百工程”,培育特色产业集群。按照国家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的要求,加快推进一个产业带动百户中小企业和一个园区带动百户中小企业的“双百工程”,培育特色产业集群和中小企业集群。在2006年和2007年连续两年安排1.3亿元扶持中小企业资金取得较好效果的基础上,2008年再安排1.5亿元专项资金,重点扶持和引导中小企业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和龙头骨干企业搞延伸配套加工,支持工业园区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承载中小企业发展的能力,并有序引导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在做大做强现有产业集群的基础上,再培育10个特色产业集群,带动中小企业2000户,新增就业15万人。逐步形成大中小企业合理分工、有机联系、协调发展的格局。
    2.建立健全中小企业发展考核体系与服务体系,进一步推动中小企业发展。要把探讨建立中小企业发展考评体系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研究制定考核指标,积极组织好在包头市、鄂尔多斯市等地区的试点工作。要把发展中小企业和增加职工收入列入对各级政府领导班子的年度考核目标中,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调控保障职能。要进一步规范和协调劳动关系,建立工资支付与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建立职工工资随企业发展、效益提高而同步增长的增长机制。由自治区经济委员会会同统计、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等部门,建立重点行业职工收入统计、分析和定期发布制度,对职工工资低于行业最低工资标准的地区督促其纠正;对职工工资低于行业平均工资水平的地区或企业,提出调资建议并跟踪督查。2008年先行对稀土、医药、机械装备制造3个行业的职工收入进行调查、公布。
    要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由自治区经济委员会与金融机构共同组建融创业辅导、融资担保、人才培训、技术支持、市场开拓、信息咨询等多种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组织,首先开展对中小企业经营组织法人治理结构的评价,并与贷款与贴息挂钩。东部地区建设示范小企业创业基地6个、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4个;西部地区建设示范小企业创业基地4个、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4个。继续做好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作,举办10期培训班,培训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1500人。
    3.加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和信用评级工作,进一步解决制约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瓶颈问题。要继续加强与金融部门的协作,建立政府、银行合作平台。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要重点扶持劳动密集型、科技型、延伸配套型中小企业。要引导金融机构重点对上述企业给予贷款,不鼓励中小企业在煤炭、电力、煤化工、冶金行业发展。开展中小企业信用评级工作,探索实施中小企业信用评级和担保一体化服务。2008年,分东西部召开2至3次中小企业项目、贷款、担保对接洽谈会,逐步解决中小企业因信用评级工作滞后而导致中小企业担保难、贷款难的问题。
    4.加快发展县域特色产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按照“优化布局、培育特色、延伸链条”的思路,突出各地地域、资源优势,培育和壮大具有鲜明的比较优势和县域特色的支柱产业、龙头企业,引导个体工业逐渐向延伸配套加工型中小企业转变,走专业化生产、社会化协作的路子。积极打造一旗一特、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引导形成“小企业、大群体”、“小商品、大市场”、“小产品、大企业”的发展态势。鼓励各地区按照地区规划,有选择地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承接发达地区先进生产力和优势产业转移,加强同国内外大企业及企业集团的合作,培育支柱产业。2008年,除继续组织参加APEC(亚太经济合作组织)中小企业博览会、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等大型招商活动外,自治区要组织2至3次大型招商活动。2008年,争取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达到10亿元以上的旗县(市、区)超过60个,带动当地一、三产业的发展和城乡居民就业,为富民强区做出重要贡献。
    (四)积极推进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进程,努力转变工业增长方式。
    1.重点领域自主创新和产业化实现新突破。要进一步明确我区技术创新的主攻方向,加大优势特色产业领域技术创新力度,组织实施一批自主创新及产业化项目。编制实施《内蒙古自治区2008-2010年自主创新及产业化项目计划》,在12个重点领域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加快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攻关以及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进程。(1)煤化工和天然气化工系列产品自主创新及产业化。要重点研究煤制油、煤制烯烃和褐煤深加工多联产等煤化工气化、合成、催化剂核心工艺技术。在发展煤制甲醇、天然气制合成氨、天然气制甲醇等基础化工产品的同时,加快甲醇及下游系列产品延伸加工产业化步伐。(2)煤制油自主创新及产业化。在进一步完善煤直接液化技术和工艺的同时,加快配套装置研发生产和国产化进程。积极推进煤间接液化技术的示范项目建设,逐步向工业化生产推进。(3)精细化工自主创新及产业化。重点要在大力发展煤化工、天然气化工和氯碱化工的基础上,积极引进国内外先进的工艺技术装备,开发生产农药、催化剂、粘合剂、涂料、表面活性剂等精细化工产品,延伸化工产业链条。(4)特种冶金自主创新及产业化。重点开发中、薄板专业板材、石油专用管和高压锅炉管为代表的系列无缝管。(5)粉煤灰提用氧化铝自主创新及产业化。以高铝粉煤灰综合利用项目为试点,加强粉煤灰制氧化铝技术攻关。逐步建设和完善煤-电-粉煤灰-氧化铝-电解铝-水泥循环产业链。(6)风力发电设备制造自主创新及产业化。重点引进国际主流风电机组技术,通过转化、吸收,掌握2兆瓦风机的整机装配调试及相关配件制造技术,力争达到85%以上的国产化率,重点开发和生产并网型大型风力发电机组、叶片、发电机齿轮箱等部件。(7)节能欧Ⅳ柴油发动机自主创新及产业化。重点研发节能、清洁、环保、动力性强、低成本,能够达到欧Ⅳ排放标准的清洁型柴油发动机和二甲醚发动机。(8)稀土中下游产品自主创新及产业化。集中力量在稀土应用技术方面取得一批突破性成果,重点研究高纯度稀土、稀土功能材料、稀土永磁电机、稀土永磁材料、稀土储氢材料及镍氢动力电池等,逐步提高稀土功能材料、元器件及相关最终产品的比重。(9)生物制药自主创新及产业化。重点对空间微生物诱变育种及其产业化、植物诱变育种与制药、生物分离技术、空间大分子结晶技术、动物空间效应应用、空间细胞融合技术应用和空间生物技术设备应用等方面进行研发。(10)硅电子系列产品自主创新及产业化。重点研究多晶硅、单晶硅在电路级硅片和太阳能级硅片的应用技术与深加工技术。以引进创新为主,开发研究有机硅系列产品和生产工艺技术,填补自治区空白。(11)锗材料自主创新及产业化。锗的生产和应用重点是掌握熔炼提纯核心技术,引进和创新锗材料在电子元器件、光伏材料、航空航天和医药等领域的应用技术。(12)农畜产品精深加工自主创新及产业化。乳制品加工要重点抓好自治区绿色奶业发展关键技术集成研究与产业化示范项目,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步伐。2008年重点扶持10个具有国际先进水平和100个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自主创新及产业化项目。
    2.加快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要加强对企业建立技术中心工作的指导,年内编制出台《内蒙古自治区2008-2010年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计划》。到2008年底,培育10户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和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0户行业或区域技术中心,60户自治区级技术中心。自治区100户重点企业普遍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形成一批接近国际水平或国内一流水平的企业、行业或区域研发基地。研究开发经费占全年销售收入比重达到3%以上,新产品销售率达到28%以上,申请并受理专利达到400件以上。
    3.继续培育一批名牌产品。着力抓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产品的创品牌活动,制定出台《内蒙古自治区2008-2010年名牌培育计划》。2008年继续安排100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引导和支持自主知名品牌培育。加强名优产品和企业的宣传,不断提升我区名牌产品的美誉度和影响力。2008年力争我区中国驰名商标达到30个、中国名牌产品达到20个。
    (五)坚持节约生产、清洁生产、安全生产,突出抓好节能减排。
    1.严格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按照《国务院关于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国发〔2007〕36号)要求,建立符合国家要求和我区实际的节能减排统计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落实严格的问责制。把节能减排指标纳入各盟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作为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继续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和“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将《节约能源法》宣传纳入重大主题宣传活动中,增强全社会的节能意识。组织媒体宣传节能减排先进典型,揭露和曝光浪费能源资源的现象。
    2.继续淘汰落后产能。把淘汰落后产能作为节能降耗的突破口,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继续退出一批资源、能源消耗大、环境污染重的落后产能。2008年,计划关闭淘汰小火电机组42??4万千瓦、小煤矿600万吨、小水泥120万吨、小有色4万吨、电石60万吨、铁合金20万吨。要继续落实淘汰落后产能责任制,下达《2008年淘汰落后产能任务书》,对淘汰落后产能企业进行确认,并予以公示。进一步完善淘汰落后产能退出补偿机制,做好监督检查验收工作。
    对铁合金、电石继续实行限量生产,年内产量分别控制在300万吨和500万吨;对产品单耗过高和严重浪费能源的企业,不予分配限量配额;对完成限量配额的企业,停止供电;对10万千瓦以下的火电机组(除综合利用机组、热电联产机组供热期和自备电厂自用电量外)一律限制上网;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主要工业产品能耗定额限额》的规定,对超过耗能限额的产品加价处罚;严格落实国家高耗能行业差别电价政策,对限制类和淘汰类企业分别执行差别电价。
    3.加强对重点企业节能工作的督查和指导。组织年耗能1万吨标煤以上企业开展节能审计和制定节能规划,继续对85户重点耗能企业(年耗能10万吨标煤以上)进行挂牌督办,开展能效水平对标活动,推动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提高节能管理水平。支持自治区确定的“三百工程”项目建设,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企业开展节能技改。加快节能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合同能源管理。
    4.加快节能监督体系建设。出台《内蒙古自治区节能监察管理办法》,完善节能监察监测队伍建设。各盟市节能监察监测机构必须配备相应人员、设备和资金,尽快开展节能专项检查和监察行动,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对违反节能法律法规的单位依法查处,对重点案件挂牌督办。
    5.切实加强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加大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的审核工作,扩大自愿性清洁生产企业范围,在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单位、环境友好型企业和重点用能企业中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实施一批清洁生产重点项目,加强清洁生产技术和工艺的推广和应用,制定推进清洁生产发展的激励机制和财政扶持政策,继续抓好清洁生产培训工作。积极落实各项资源综合利用鼓励政策,推动企业开展以共伴生矿和工业固体废物、废水、废气为重点的资源综合利用,实施资源综合利用重点工程建设,在电力、煤炭产业集中的地区建设几个粉煤灰和煤矸石综合利用基地。发挥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在节能降耗、环境保护方面的引导示范作用。
    6.狠抓重点工矿领域安全生产。煤矿安全监管重点是加大国有重点煤矿属地监管力度,全力推行驻矿安全监管(察)员制度。自治区煤炭工业局和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联合制定加快煤矿整合技改工程竣工验收、颁证的进度措施,按照严格程序、方便企业的原则,加快对整合技改煤矿和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的验收和认定,对达标煤矿尽快使其合法安全生产。对无望达标的或无法达标的,或完不成整合技改的,予以淘汰关闭。继续加大对“三非”、“三违”、“三超”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配合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公安厅联合行动,对非法盗采等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坚决制止非法盗采等违法违规行为。2008年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力争保持在0??16左右。
    非煤矿山领域要继续深化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和违法开采行为,坚决关闭淘汰工艺落后、破坏资源、污染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666户,实现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力争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40%。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领域要对新建企业和新建项目严格执行安全准入条件和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制度。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定期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要突出重点,继续深化重点化工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加大“三非”、“三违”、“三超”等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继续关闭淘汰一批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化工、烟花爆竹企业。积极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力争年内有20%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开展标准化工作。要进一步强化危化品登记工作,力争在2008年完成国家安监总局提出的登记工作目标。
    (六)进一步做好煤电运综合协调工作,优化工业发展环境。
    要加强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和预警预测,做好煤炭产运需衔接,促进电力供需平衡,努力增加铁路货物运输总量,增强工业经济运行的支撑能力。
    1.加强经济运行动态的监测、预测、预警工作。针对2008年原油、煤炭、铁矿石及粮食等原材料价格上涨和运力紧张对经济运行带来的不利因素,着力把握经济增长和物价走势中苗头性、趋势性问题,及时提出预测预警意见和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措施建议。密切跟踪分析宏观调控各项政策措施的实施效果,及时反馈并提出改进意见。继续做好生产、运输、重点企业的月报和经济效益的季报工作,加快经济运行调度网络系统建设。
    2.建立新型工业化评价指标考核体系。由自治区经济委员会会同自治区相关部门,围绕新型工业化科学内涵,按照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方向和节约发展、清洁发展、集约发展、安全发展的要求,兼顾不同区域发展水平,建立具有较强可操作性、导向性和可比性的自治区新型工业化评价指标考核体系。各盟市也要结合实际,建立本地区相应的评价考核体系。
    3.切实做好煤电油运应急保障工作。近期,自治区将在现有煤电运专项应急指挥部的基础上成立自治区煤电油运应急综合协调领导小组,负责自治区境内煤电油运正常生产、市场供给应急事项的综合协调工作,以及煤电油运监测、预警和应急指挥工作。要继续加强对成品油和紧缺物资的重点监测,及时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由自治区经济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在各专项应急演练的基础上进行一次煤电油运综合性应急演练。各盟市要加强对煤电油运应急工作的领导,切实做好有关工作。
    4.继续加强铁路运输协调。要继续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坚持铁路运力向能够带动全区经济发展的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倾斜,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做得好的企业倾斜,进一步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完善重点用煤的供求协调机制。继续搭建区内春、秋两季煤炭产运需衔接平台,按照“衔接数量,协商价格”的原则,推动供需双方建立区内重点用煤供求协调的新途径、新办法,形成保障区内用煤的长效机制。要支持电力、化工、冶金、建材等重点用煤企业与自治区重点煤炭生产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签订中长期供煤协议,保证用煤需求,摆脱对小煤矿的依赖。继续抓好煤炭铁路运输协调工作,区内运输按需安排,优先保障,区外运输继续向自治区重点煤炭企业倾斜。2008年,自治区重点企业、重点煤炭企业计划兑现率力争达到90%。
    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铁路运输协调机制,加强与呼和浩特铁路局、沈阳铁路局、哈尔滨铁路局、太原铁路局的沟通和联系,坚持与呼和浩特铁路局月例会制度和与沈阳铁路局的季例会制度,强化日常运行监测和应急调度。抓住生产、运输、需求衔接的关键环节,努力缓解铁路运输紧张的矛盾,扩大运力供给。东部地区铁路货物发送量增速要继续高于沈阳铁路局和哈尔滨铁路局的平均增长水平;中西部地区要在确保区内电煤运输的前提下,努力提高“白货”运输比例。
    5.统筹电力生产与消费总量平衡。要加大电网投资力度,强化电网功能,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保障发、供、用安全。强化电力行业管理,开展电力运行监测、分析和预测工作。合理安排新投产机组并网、机组检修。加强对企业自备电厂并网发电和风电场机组并网运营管理,推动电力工业平稳运行。
    继续加强电力技术监督,完善电力企业各项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防止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和突发电力公共事件发生。有侧重地开展对并网运行的冶金、化工等高危企业用电设备、设施的电力技术监督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企业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按照电力体制改革总体要求,加快电力市场建设,推动电力企业与电力用户之间的双边或多边电能交易。
    6.进一步做好治乱减负工作。要按照国务院减负办提出的10项工作要求,结合实际,会同相关单位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和整顿道路站点等专项治理工作,继续深化向企业不合理收费的清理工作,重点解决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努力营造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运行环境。

 

二○○八年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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