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申请人书面申请。
二、 提供被申请人居住年限等证明材料;经迁入地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符合随迁条件,报市、县公安局审批。
三、 经批准入户的,凭户口准迁证到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后,持户口准迁证和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