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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化粮购买企业资格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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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03-05 12:02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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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机构: |
河南省粮食局储运处 |
受理地址: 郑州市黄河路11号 |
| 联系人: 王玉琪 李德富 王玉田 |
联系电话: 0371-65683107 |
| 办理程序: |
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须填报“河南省陈化粮购买资格企业申请表”,按隶属关系逐级上报企业所在地粮食局、工商局或省粮食局、工商局主管处室审核。符合条件的企业由省粮食局、工商局联合下文认定,并由省粮食局向企业颁发资格证书。 |
| 办理时限: |
省粮食局储运处接到受理“河南省陈化粮购买企资格申请表”后,在5个工作日内,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提出审批意见。如遇重大问题,报请局领导同意后,提出意见。储运处签章同意后,由申请单位将已受理签署意见的“河南省陈化粮购买资格企业申请表”送省工商局主管处室审核批准。 |
| 受理条件: |
凡从事酒精生产,年生产能力达到O.5万吨以上,年消化粮食2万吨以上和从事饲料生产,年班产达到2万吨以上,年消化粮食4万吨以上,且连续两年生产经营正常,资信良好的企业均可申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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