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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鲜茧收购实行许可证管理制度,《鲜茧收购资格证书》两年换发一次,具体程序如下:
一、由省商务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文,确定《鲜茧收购资格证书》换发的时间、期限,各深企业准备相关材料。
二、申请收购企业填写《<河南省鲜茧收购资格证书>申请表》《桑蚕鲜茧收购质量保证条件审核申请表》《河南省鲜茧收烘企业情况调查表》,(附后),一式四份,报当地县商务主管部门初审。
三、经县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后,报所在市商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四、申报企业将《桑蚕鲜茧收购质量保证条件审核申请表》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纤维检验所),申请对鲜茧收购场地、收烘设备和技术条件进行审核查验,经审查合格、盖章同意后,与《<河南省鲜茧收购资格证书>申请表》《河南省鲜茧收烘企业情况调查表》等材料一并报省商务厅市场运行调节处。
五、由省茧丝绸协调办公室(省商务厅)全面审核,报省工商局备案后,核发《河南省鲜茧收购资格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