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核准 |
| 许可对象 |
申请保险代理从业资格的人员 |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 |
| 许可条件 |
(1)取得保险代理从业基本资格应符合下列条件: ①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②参加保险代理从业基本资格考试,成绩合格; ③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④品行良好,适合从事保险代理工作。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颁发《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证书》: ①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 ②因欺诈等不诚信行为受行政处罚未满3年; ③金融监管机构宣布在一定期限内为行业禁入者,禁入期限仍未届满。 |
| 许可数量 |
1 |
| 许可费用 |
不收费 |
| 许可时限 |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 |
| 申请人提交材料 |
(1)《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考试报名表》; (2)身份证明复印件; (3)学历证书复印件; (4)近期正面免冠小两寸彩色照片三张。 |
| 审批程序 |
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书面决定。予以核准的,以向申请人颁发《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证书》的形式作出书面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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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机构 |
广西保监会 |
办理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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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
0771-5536636 |
传真号码 |
0771-5536666 |
| 办公地址 |
广西南宁市金湖路52-1号东方曼哈顿大厦17层 |
邮编号码 |
530028 |
| 电子邮箱 |
gxbjj@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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