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从惠州市国土资源局获悉,自今年7月以来,按照国家和省的部署和要求,惠州市成立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为期3个多月的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专项执法检查。据查,自去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下发以来至今年7月31日,全市共出让工业用地276宗,面积960.5203公顷,其中全市违规出让工业用地24宗。
据介绍,此次对全市各县(区)落实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进行专项执法检查,重点主要检查自国务院《通知》下发以来,各县(区)建立和完善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情况,执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规范》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规范》,以及工业用地的出让等情况。经检查发现,目前我市工业用地出让还存在以下主要问题:部分县(区)仍存在违规出让工业用地;部分县(区)政策把握不准,协议出让工业用地时未能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审查把关;没有依法依规确定出让底价,存在低价出让工业用地行为。
市国土资源局相关执法人员表示,对执法检查中查出的工业用地出让存在的各种不规范行为和没有按国家相关文件规定要求进入土地有形市场进行公开交易工业用地的行为,各县(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整改。同时,各县(区)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建设用地全部实行招拍挂出让。还未建立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制度和进行基准地价更新的县(区),要在今年12月底建立工业用地招拍挂操作制度和办法,2008年1月1日起严格按照制度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