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安局出入境办事服务指南
Service Guide
Exit-Entry Administration Division
Chongqing Municipal Public Security Bureau
大陆居民申请前往台湾地区
(Published by Exit-Entry Administration Division of Chongqing Municipal Public Security Bureau)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泥塝黄龙路555号
(Address:555,Huanglong Road,Yubei District,Chongqing)
咨询电话Information Telephone:63961944
监督电话Supervision Telephone:63962000
大陆居民申请前往台湾地区
一、申请条件
(一) 常住户口在我市的居民申请因私事前往台湾。
(二)应邀前往台湾以及申请前往台湾进行本企业经贸交流活动。
(三)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暂住我市,申请前往台湾。
二、申请手续(以下复印件均为A4规格)
(一)领取、填写《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
(二)提交申请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平面彩色近照,白色背景,着深色有领上衣,照片大小48X33mm头部宽度21-24mm头部长度28-33mm。
(三)交验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交验居民户口簿,监护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四)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交验本人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定居国外的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五)交验有效的入台许可证明或经确认能够进入台湾地区的有关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六)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每次申请均需提交登记备案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前往台湾批件的原件。持国务院台办“赴台批件”人员申请前往台湾,无须提交所在工作单位意见。
(七)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1、应邀前往台湾的,提交国务院台办“赴台批件”原件,或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台办确认盖章的复印件。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的,还需提交工作证明,交验暂住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2、经国务院台办经济局审核立项前往台湾进行经贸交流活动的,提交国务院台办经济局“关于应邀往来台湾立项批复”原件。
3、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三、再次申请赴台湾相关签注手续
(一)须提交填写完整真实并贴有照片的申请表;
(二)交回申请人本人持有的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三)交验有效的入台许可证明或经确认能够进入台湾地区的有关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四)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每次申请均需提交登记备案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前往台湾意见的原件。持国务院台办“赴台批件”人员申请前往台湾,无须提交所在工作单位意见;
(五)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同第二条(七)项)。
四、代办条件及申请手续
(一)未满16周岁和已满70周岁以上的大陆居民申请因私事前往台湾,可以由其直系亲属或其他监护人代办。
(二)大陆居民应邀前往台湾,可以由本人申请办理,可以由组团单位集中代办。
(三)交验代办人居民身份证件,并提交复印件。
(四)由组团单位代办的,代办人须提交单位介绍信。
五、申请方式
申请人本人(符合代办条件的可委托他人)在户籍所在地的区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递交申请材料,也可以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接待大厅递交申请材料,并接受受理民警的面见询问。
六、办证时限及领证方式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结,户口迁移核查或申请有疑须调查的时间不计算在内。在证件办结后1-5天申请人可选择到原受理机关或邮政快递方式领取证件,具体领证方式、时间详见《受理回执》。
周一至周五 上午 9:00-12:00 下午 13:30-17:00
(夏时制 上午 8:30-12:00 下午 14:00-17:00)
各区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接待时间请咨询当地公安机关。
Working Hours in the Division:
Monday-Friday 9:00-12:00 AM 13:30-17:00 PM
(Summer Time 8:30-12:00 AM 14:00-17:00PM)
Working Hours in Districts or Counties: Please Consult Local Public Security Org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