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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安徽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
申报条件:
1.运载不可解体货物的车辆;2.确需在有限定标准的公路上行驶;3.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4.车辆重量超过70吨,车宽超过3米,车高超过4.5米,车长超过25米;5.按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申报材料:
1.公民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一份或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一份;2.超限车辆行驶公路书面申请两份;3.货物清单一份:货物名称、重量、外廓尺寸及必要的总体轮廓图等;4.车辆技术状况介绍一份:运输车辆的厂牌型号、自载质量、轴载质量、轴距、轮数、轮胎单位压力、载货时总的外廓尺寸(附照片)等;5.车辆行驶证或复印件一份。
办理程序:
1.承运人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资料和证件;2.公路管理机构进行审查并提出书面答复意见;3.运载不可解体的超限物品的,应当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时速行驶,并悬挂明显标志。
承诺期限:
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收取路损赔(补)偿费。
办公地址:合肥市屯溪路528号(金环大厦)
值班电话:05513648035窗口电话:05512866703传真:05513631072、3623530
网址:www.ahjt.gov.cn
邮编:230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