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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在省政务中心办理
许可依据:关于印发《公路汽车征费标准计量手册》(第三册)的通知(交通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交公路发[2000]563号)。
申报条件: 1、非公告车辆; 2、改型、改装和降低车辆质量数据造成与车辆实际不符的车辆。
申报材料: 1、车辆行驶证; 2、车辆照片; 3、机动车注册登记技术参数表。
办理程序:1、车主向当地公路征稽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2、当地公路征稽部门向省政务服务中心交通窗口提交申报材料; 3、由省公路管理机关审核调整。
承诺期限: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