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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在省政务中心办理
许可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44条; 2、《安徽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11条; 3、《路政管理规定》第9条(交通部2003年第2号令)。
申报条件: 1、确需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许可; 2、公路技术状况满足施工条件的; 3、按要求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设计施工方案需通过专家技术安全评价。 。
申报材料: 1、身份证明(建设项目业主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本复印件1份或法人证书复印件1份); 2、申请书1份(主要理由、施工地点、公路名称、桩号、施工期限等); 3、施工图批准文件; 4、施工、改建方案及安全保障措施以及高速公路经营业主同意申请人上述方案的回复。 5、设计施工方案通过的专家技术安全评价报告; 6、省高速公路路政支队书面审查意见。
办理程序:1、向省政务中心交通窗口提交申报材料; 2、省公路路政总队提出审查意见; 3、省公路路政总队签发《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承诺期限: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承诺期限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